“三嚴禁”、“六不準”工作紀律要求
(一)、擔保“三嚴禁”工作要求:
一、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二、嚴禁泄露擔保工作中的商業秘密。
三、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駛機動車。
(二)、擔保“六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擔保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二、不準接受被擔保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業務咨詢等方式獲取報酬。
三、不準參加被擔保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擔保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接受被擔保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擔保工作。
六、不準向被擔保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擔保工作無關的要求。
違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警告、上繳違紀所得、解除勞動合同、開除等。
誠懇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和企業代表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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