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工程項目擔”產品是結合工程施工企業施工資質,鼓勵施工企業建設項目稅收和建筑業產值在望江縣申報,為符合條件的施工企業提供的純信用擔保產品,無需提供抵押物,簡化擔保流程,快速實現擔保貸款發放。
服務客群:注冊地在望江縣且有固定經營場所或外地施工企業在望江設立子公司,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中小微型標準的,企業施工資質三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原則上納稅評級 B級及以上。
擔保額度:一級資質企業單戶擔保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二級資質企業單戶擔保金額不超過800萬元,三級資質企業單戶擔保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同時均應不超過政府投資項目或上市公司投資項目的工程中標合同價的20%。
收費標準:擔保費率為1%(符合擔保費減半條件的按政策執行)。
擔保期限:12個月以內(在項目建設期內可續貸)。
還款方式:在承貸行設立還貸專戶,根據合同付款進度,將進度款存入還貸專戶,以擔保貸款占施工合同總額的比率同步分期還貸。
準入條件:
1.營業證照齊全,法人主體明確,持續正常經營2年以上;
2.借款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夫妻雙方征信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3.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監管要求,借款主體、法定代表人夫妻雙方、關聯方等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存在作為被告方的重大未結案訴訟事宜;
4.法定代表人年齡在18周歲(含)至60周歲(含);
5.借款主體及關聯方在望江縣擔保公司無非正常類擔保貸款,且在保余額不超過2000萬元;
6.關聯方、借款主體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夫妻雙方、全體股東需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7、提供真實可核查的工程施工合同且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公司不能就該項目在望江縣縣域外設立分公司或分公司。
風險分擔:
1.符合條件的對應納入“4321”政銀擔、銀擔“總對總”批量合作模式;
2.當“工程項目擔”代償率達到5%時暫停新業務辦理。